企业擅自更改生产日期如何处罚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未对更改生产日期设立禁止性条款及罚则。综上所述,首先,涉案医疗器械可以定性为说明书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其次,该案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查明两张注册证之间的异同,以及企业生产的具体情况,然后视情况看是否能定性为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此外,如果该案同时可以将产品定性为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及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属于同一行为触犯了不同的条款,而触犯的不同的条款又是根据不同的罚则来进行处罚,此种情形应当属于想象竞合,应当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按照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进行处罚,在自由裁量上可以从重。